台风刮倒危房 危房挤压邻居民房 赔偿纠纷怎么解决呢?
三界镇友谊村的一户居民用房,被今年的“灿鸿”台风刮倒,由于被刮倒的危房挤压到两户邻居的自用房,从而引发赔偿责任纠纷。双方因此闹得不可开交,村、镇两级干部几经调解无效。近日,这起该镇首例因房屋倒塌导致的侵权纠纷,在三界法庭的组织协调下,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
今年7月12日,受台风“灿鸿”影响,大风刮倒了陈某的老旧危房,而陈某的危房挤压到邻居陈甲与陈乙的自用房。为此,陈甲与陈乙要求陈某赔偿损失,而陈某以“天灾人祸”为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矛盾由此产生。村、镇两级干部十分重视,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的意见难以达成一致,矛盾纠纷难以解决。
9月上旬,陈甲与陈乙将一纸诉状递交到三界法庭后,经办法官过岸冰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多年的邻居,且该类因房屋倒塌致损的典型侵权案件在三界法庭尚属首次,经过反复斟酌,决定采用庭前调解的方式予以处理。为此他先从被告方陈某处做起思想工作,对案件进行了利弊分析。他告诉陈某:“虽然房屋是因台风刮倒,但之前已是危旧房,你理应采取相关安全防患措施,由于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邻居的房屋受损,对此应承担主要责任。”此外,对原告方,他也耐心作了解释工作,希望两位原告能够体谅被告年事已高,作一些让步。与此同时,过岸冰还与当地村干部及时取得了联系,并对原先由村委会拟定的调解方案进行了探讨。在交谈中,得知该房屋倒塌地段是该村今后开展综合整治的区域,于是他构思了一个一举两得的解决方案。
近日,过岸冰召集当地村干部及双方当事人在三界法庭进行协商,并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由陈某赔偿陈甲与陈乙各5000元,而陈某的危房及其宅基地使用权归村集体所有,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危房整治政策支付给陈某相应的补偿金。
三界法庭的这一调解方案,不仅解决了赔偿纠纷,而且为友谊村下一步开展老旧房综合整治打开了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