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
俗话说“酒后误事”,男子楼某酒喝多之后,因敬酒问题不但暴打酒友,还气势汹汹持刀追逐民警。酒醒后,楼某对自己所做的荒唐事追悔莫及。近日,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楼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
今年6月份,石璜镇村民楼某的朋友请客,邀请楼某及其他10余人一起去饭店喝酒吃饭。酒过三巡,楼某由于心情好,一下子喝了三四瓶劲酒,当时人已醉醺醺了。因敬酒问题,楼某与另一酒友张某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楼某拿起一只啤酒瓶砸在张某头上,同时,还拿一把尖刀欲戳张某。
饭店内顿时一片混乱,有人报了警。石璜派出所民警到饭店处置,当民警传唤楼某到派出所调查时,楼某对民警进行推搡、谩骂,还试图夺民警佩枪。楼某的行为被制止后,还爬上自己的汽车,想在醉酒状态下开汽车逃离现场。民警立即上前阻拦,楼某看开车不成,又从车上拿出一把尖刀,不顾民警鸣枪警告,持刀追逐民警。最后,楼某荒唐疯狂的行为被警察和群众一起阻止。酒醒之后,楼某说当时自己喝酒到断片了,一点都想不起自己做过的荒唐事了。
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楼某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