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解决群众准生证“办证难”的问题
今年5月,我市被明确为生育服务证管理改革省级试点单位。为重点解决群众准生证“办证难”的问题,市政府十分重视,专门下发了《嵊州市再生育审批权限下放实施意见》,市卫计局也积极启动有关改革试点工作,将“再生育审批权限全面下放”作为生育服务证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并于10月份起正式施行。
据悉,市卫计局将再生育(含特殊情况生育)审批权限全面委托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办理,乡镇(街道、管委会)依据委托权限对申请再生育的事项进行受理、审核,代表市卫计局作出审批决定,并给申请人发放《再生育证》。
这次权限下放工作有几个主要的变化:简化了审批程序。申请再生育的夫妻,由所在乡镇(街道、管委会)审核后在规定期限内代表市卫计局作出审批决定,不需要再到卫计局进行审批;精简了证明材料。能通过育龄妇女信息库(全员人口数据库)获取信息,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供有关资料。同一乡镇不同行政村的申请夫妇,只需提供身份证等基本资料;缩短了办证时间。从受理申请到办结时间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到12个工作日,并积极尝试“一周审批”的高效做法,公示和审核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