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停车位配建标准。由市规划局出台规定,明确地下空间开发量用于停车设施建设不得低于50%,在规划设计和建设方面综合考虑城市动态交通、静态交通的衔接协调,从高执行新建住宅小区、商业土地项目、娱乐场所等停车位配建标准。
二是引入民资建设停车场。根据“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鼓励和引进民间资金加速公共停车场(库)建设。目前,全市已新建改建公共停车场8个,新增、改造停车位490个,其他渠道新增停车位529个。
三是实行有偿经营管理。按照“停车方便高收费,停车不便低收费”的原则,制定《嵊州市公共停车空间有偿停车服务管理实施方案》,按照区域停车需求的不同,开展“阶梯式”停车收费管理,提高停车位周转效率。目前,全市实施停车场收费经营4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