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怎样算参与平安建设工作?
市民参与平安建设的途径和形式很多,第一是做到“自我平安”:比如能做到安全生产、平安出行、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不参与赌博、不吸(贩)毒品、不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平时加强自我防范,做好防火防盗等。第二是参与“他人平安”:积极参与邻里守望、互助帮扶、纠纷调解、文明劝导、平安志愿者服务、义务巡逻等活动;做好人好事,适时帮助孤寡老人、贫困户、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遇到违法行为能主动制止。第三个是参与“建设平安”:通过发挥自己的岗位职能,为平安建设作出贡献。比如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保卫着平安,在各行各业从事保障各项公共安全的监督员、检测员、工作者以及进行一切跟平安有关的特殊岗位工作。如果您参与了上述任何一种行为,那么您便是自觉参与了平安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