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联动制度。建立协作领导制度、重大案件联合稽查制度、信息交换协作制度等;推进税收稽查协作,联合开展案例、案卷交流,共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深化信息互联。互动开展收入情况分析预测,对重点税源纳税人基本情况、重大经营情况变化、申报纳税异常信息等进行交换,今年以来,累计实现基础数据资料传递13万余次,联合办证3512次。
三是共推优质服务。联合开展小升规和股份制改造企业政策辅导,共同做好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银税互动”等工作;实现个体税收网格化管理,联合定额评定个体工商户、户管状态比对大清理、控票清欠等;协同推进“营改增”,累计移交“营改增”纳税人45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