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墓迁移的通告
为确保黄泽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经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管委会、黄泽江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及相关村研究决定对黄泽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移对象为黄泽江综合整治工程沿线各村建设红线地块上的坟墓。
二、请涉及到的有关户主在2015年11月30日前到所在村登记、确认,并于2015年12月22日前迁移到各村公墓后至所在街道村委会领取坟墓迁移费;逾期作无主坟处理。
三、在2015年12月22日前对未迁移的坟墓及无主坟由村委会实施迁移至公墓安放,请有关户主相互转告,按时迁移坟墓。
特此通告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管理委员会
嵊州市黄泽江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
二0一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