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意见》(嵊市委办发〔2015〕4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我市已实施的人才和毕业生就业政府津补贴申报的项目、具体要求请详见嵊州人才网www.szrcw.com.cn主页→点[就业与人才政策]主菜单。
二、2015年嵊州市人才和毕业生就业政府津补贴,各企业申报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31日。
三、今年我市已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企业和毕业生名单已在嵊州人才网上公布,请各有关企业自行上网核对,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人才市场联系。(网上核对:嵊州人才网主页→点[就业与人才政策]主菜单→第十条→输入你单位名称的关键词→单击[搜索]按钮即可)。
尚未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企业,请抓紧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及时到市人才市场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具体办理要求详见嵊州人才网[最新动态]栏目《关于及时办理2015年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通知》。
四、根据嵊政发[2015]64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11月1日起,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660元,则最低月工资标准的60%为996元、80%为1328元。
五、经费审批兑现流程:
相关企业上报资料→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审核结果在嵊州人才网上公示七天)→市人力社保局审定→市政府审批→企业提供收款收据及账号→市财政局核拔→经费汇入企业账号(其中安家津贴汇入个人社保卡中,请个人及时开通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
嵊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