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生态市建设上取得了哪些成果?
2011年我市被国家环保部授予第七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2012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第五批“省级生态市”。截至2014年,已累计创建了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8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21个,绍兴市市级生态乡镇(街道)21个,绍兴市级生态村227个,嵊州市级生态村280个。让我们再接再厉,让青山绿水永驻嵊州,在生态创建的路上,感谢有您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