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因诈骗罪被判刑并处罚金
何某为了骗钱,竟然冒充看守所工作人员,说能帮人办理取保候审。近日,她因犯诈骗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何某,1994年出生,高中毕业后一直没有正式工作。今年6月份,她因犯诈骗罪被判缓刑,原本应该就此吸取教训,但她却不以为然。今年8月份,她将一张看守所大门的照片发在自己的朋友圈里,被一个不知何某底细的朋友看到了,问她是否在看守所工作。何某就吹牛说自己确实在看守所上班。她的朋友听了后,将何某介绍给自己的朋友方某,因为方某的父亲因犯罪被关在看守所里,所以希望何某平时对其进行关照。何某听了之后,答应了。过了一段时间,何某没钱花了,就想从方某处骗些钱。她告诉方某,自己有能力帮她父亲办取保候审,但需3万元左右的钱去打点。方某信以为真,就给何某汇了3万元钱。为了把事情做得更像,何某还带着方某去看守所走了一圈。
收了方某的钱后,何某根本没有找什么关系,其实也没有什么关系好找。她将方某汇给她的钱一半用来炒股,一半用于自己零花。一段时间过去了,方某看到父亲取保候审的事情没有眉目,就问何某事情办得怎么样啦,何某又以各种借口从方某处诈骗了1.6万元。
时间一长,何某的骗局还是被揭穿了。方某报案后,何某被警方抓获。她对自己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其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