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频道 | 今日嵊州 | 乡镇网闻 | 嵊州专题 | 嵊州论坛 | 外媒看嵊 | 嵊州网视 | 国际国内 | 政务频道 | 文化频道 | 生活频道 |健康在线 | 
综合新闻 -- 今日嵊州 -- 乡镇网闻 -- 国际国内 -- 嵊州专题 -- 嵊州网视
[论坛注册]  [登录]  
   嵊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今日嵊州 >> 时政经济
市政府召开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张利彭 2015年12月22日08:34:34 

  12月19日下午,代理市长陈玲芳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副市长楼柳燕、孔志刚、俞忠毅、齐方良、董友庆出席会议,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嵊州市产业发展基金试行办法》。产业发展基金是指由市政府安排设立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旨在创新政府资金扶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初始总规模为5亿元,重点投资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嵊商产业投资并购项目、IPO和新三板股权投资项目、科技创新风险投资项目等方面。会议强调,要加快产业发展基金启动运作,尽快发挥效应;要不断细化运作规程,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要加强监督管理,规避运作风险,确保基金持续健康有序运行。

  会议听取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汇报。会议认为,医疗救助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托底性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对于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会议明确,一类对象是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基本医疗费用全额救助;二类对象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住院自负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由50%提高到70%;三类对象是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住院自负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由30%提高到60%;四类对象是因病致贫对象、抚恤优待对象、农村“三老”人员、市总工会持证特困职工、因见义勇为而致病致残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人员,住院自负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由30%提高到50%。以上救助对象每年累计医疗救助额度由6万元提高到8万元。会议强调,要强化规范管理,做好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做到精准救助;要简化救助申请审批程序,切实把这项关乎民生福祉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会议审议了《嵊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监管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网格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关于嵊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送审稿)》《关于嵊州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送审稿)》,以及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送审稿)。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编辑:何东铭
微信公众账号
嵊州新闻网
《今日嵊州》数字报
  延伸阅读
陈玲芳督查重点工程进展
浙大一院全面托管嵊州市人民医院 陈玲芳致辞
市政府广泛征求各界对《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意见
陈玲芳:确保不把绝对贫困现象带入“十三五”
陈玲芳调研商贸服务业及人力社保线工作
>>文化生活
我市新增4名省级非遗传承人
冬天吃这三种根菜、两种水果最养生
若无娇嫩双唇 口红再多又有何用?
羽绒服不再遭受人们的嫌弃了 为什么?
东风本田“机油门”激怒车主
宝马8系旗舰官图首次发布 有望亮相车展
翻拍剧别只消费情怀,价值观要与时俱进
《移动迷宫3》科幻动作三部曲终结篇上映
网上看《今日嵊州》
数字报纸首页缩略图
图片中心
专题推荐
· 【专题】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 【专题】聚焦2018·嵊州两会
· 【专题】全力打好“八大战役”
· 【专题】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 [专题]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进行时
· 喜迎十九大 砥砺奋进 勇立潮头
· 【专题】“嵊州文创”人物专栏
· 第三届嵊州创客、创新项目大赛
· 打造剡城"红立方"引领文明新风尚
嵊州网视
国内要闻
葛慧君当选为十二届省政协主席
车俊、袁家军:确保正常生产生活
浙江:高举改革大旗 扛起改革担当
垃圾分类怎么做?代表委员"支招"
“强起来”新征程的浙江担当
两会特稿|"两山"之路越走越宽广
国际要闻
韩国医院大火恐由电路问题引发
沙特首富阿勒瓦利德王子获释
捷克现任总统拒做房间里“摆设”
朝告全民族书:推动北南关系发展
巴拒将耶路撒冷排除在巴以和谈外
菲或永久性禁止向科威特输出女佣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嵊州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浙新办〔2004〕47号. 浙ICP备05017992号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