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016年1月7日至9日在市区召开
昨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志龙,副主任夏春燕、沈颂理、王灿林、张金初、叶江仁、俞越江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俞仲兴,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建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戚建文列席会议。
会议审查和批准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嵊州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嵊州市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嵊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的报告。审议认为,2016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总体可行,调整完善后的土地利用总规较为科学合理,符合我市实际。希望市政府做好充分准备,科学统筹项目和资金安排,同时重视多规融合与责任落实。
会议审议通过了《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日程。会议决定,嵊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月7日至9日在市区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送审稿和《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六个报告(送审稿)。审议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以及各种组织建议名单,补选了1名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审议认为,六个报告(送审稿)和规划纲要(草案)内容客观务实、条理清楚明白。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加强工业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中心镇建设、加快城中村改造等方面和报告的文字表述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希望市政府认真研究和吸纳,对工作报告和规划纲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马志龙指出,2016年度的重大投资项目安排基本合理,希望市政府对确定的项目要强化保障,精准管理,保证质量,提高兑现率;地方政府债务要坚持将负债控制在适度合理的区间,盘活存量资产,减低债务成本;要在确保土地利用总规与市域其它空间管制规划充分衔接、与城市发展战略充分融合的同时,确保规划的实际执行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有机统一,确保土地保护与开发利用协调统一,既坚守耕地红线、提高耕地质量,又留足发展空间、盘活土地存量,减少低效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更好地实现土地保值增值,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马志龙强调,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在即,要加强衔接,认真细致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要遵守会议纪律,保证到会率,确保大会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