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企业通报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嵊州市交通运输局、嵊州市水利水电局、嵊州市建筑业管理局、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院在2015年度的审、执工作中,已将一批涉案企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另有部分企业已被宣告破产或资产已被整体拍卖、变卖处置殆尽,现既无经营场所,也无生产设备,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的能力和条件。为防止衍生新的纠纷,加强风险管理和制约,维护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之规定,现将2015年度失信企业名单(详见附表)通报你单位,供你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质认定以及企业注册、变更、年度报告抽查、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予以信用惩戒。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据嵊州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