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在嵊州市黄泽镇顺富村,82岁的老党员陈洪焕组织人员拆除自家一间住了30多年的老房子。虽然陈洪焕对老房子有感情,但是他知道,自己已经在宅基地上建起了新房,这间旧房属于非法“一户多宅”,作为党员干部,应该带头自拆。
刘方炎是一名普通党员,去年刚刚花了10多万元装修黄泽镇兰洲村的老屋,但得知自己的做法属于“建新不拆旧”,涉嫌非法“一户多宅”之后,刘方炎二话不说,主动拆除老屋。
在黄泽镇东山王村,这里正在创建“一户多宅”整治示范村,而村委会主任丁高家里也有一间老房子涉嫌非法“一户多宅”。6月1日上午,在“一户多宅”整治行动第一天,他就带头把自家的老房子拆了。“我自己的违建必须先拆除,否则工作就无法推进。”丁高说。
据了解,为了加快嵊州市“无违建”创建工作力度,嵊州市专门出台了《关于严肃整治农村党员干部非法“一户多宅”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亮明身份,榜样示范,开展自查承诺,带头拆除违法建筑。
今年4月,嵊州市923名农村主职干部的违建自查情况在媒体上公示;5月,全市29902名农村党员干部签订了自查承诺表。承诺在6月15日前,自行拆除非法“一户多宅”,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自查申报和整治到位的,一律追究责任。
嵊州市纪委还专门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将农村党员干部非法“一户多宅”整治列入纪检监察的重点内容,分11个专项监督检查组,明确时间节点,对非法“一户多宅”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嵊州市“无违建”创建办还落实专人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拆违数据进行现场核实,确保真实性。
至目前,嵊州已有270名党员干部带头自拆。同时,2名村党支部书记被免职,6名未承诺的村干部被停职,16名瞒报的党员被列入警示党员,转入教育党支部,其间不得参与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