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嵊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16】77号)和《关于印发嵊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共建活动社区(村)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16】33号)文件精神,市创卫考核工作小组于6月27日—29日对全市建成区47个社区(村)和4个重点职能部门的创卫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社区(村)、共建单位考核排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