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我市开展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经过前期摸排,发现有4家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市消安委判定该4家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
据了解,此次挂牌督办的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分别是市新明针织印染有限公司、市蒙格丽特服饰有限公司、剡湖街道现代服饰广场、市华业丝绸有限公司,存在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生产车间与员工宿舍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占用防火间距、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等严重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有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并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市消安委还通过“政府公布、部门督办、限期整改”和部门联合执法的有效手段,落实跟踪督促、整改检查制度,明确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三江街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相应督办单位,要求各督办单位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和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积极、及时、主动地整改火灾隐患,要求4家单位在2016年8月25前全部整改完毕,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