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春燕、沈颂理、王灿林、张金初、叶江仁、俞越江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玲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俞仲兴,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建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戚建文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报告、2015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15年度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嵊州市2016年度地方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方案。
2015年以来,市政府围绕“工业强市、实干兴市”的工作基调,切实履行“生财、聚财、用财”职能,实现全年财政收支平衡,圆满完成市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但从审计情况看,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引起重视并改进。此外,今年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总体保持平稳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少数指标离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任务依然艰巨。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发言中指出,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落实整改;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监管,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继续将实体经济特别是工业经济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对照目标找差距,进一步营造氛围、加强服务,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陈玲芳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我市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就研究落实人大审议意见、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水平作了表态。她说,市人大常委会给予政府工作有力的监督支持,为积极助推中心工作,发挥了引领作用。政府将一如既往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全面履行政府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投票表决,任命金毅同志、许月妹同志、娄万总同志为嵊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齐方良同志嵊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会议还办理了其他事项。
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负责人及剡湖街道和开发区(浦口街道)工委主要负责人,甘霖镇、黄泽镇、仙岩镇人大主席,2名绍兴市人大代表、2名嵊州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