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许多事情,冥冥之中似乎带有巧合。话说5月中旬的一天,我正打算如何约访荣获2016年度第一季“服务之星”荣誉称号的吴春霞时,一友打我手机,说他的一个亲人突遇大限,因找不到一张像样照片,就想将其身份证上的照片翻拍下来,作为遗像使用。但摄影师说如此翻拍,图像极为模糊,最好的方式是将电脑中的身份证下载,直接放大。因保密原因,我们所用的工作电脑不能下载照片,只能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的对外端口。于是我图方便,直接给吴春霞去电,一表近日采访之事,二问下载照片之事。吴春霞不厌其烦地一一作答,其间所蕴耐心,让我觉得,她获“服务之星”称号,当有一定的道理。
我之所以要把“当有一定的道理”这句话,放在本文第一段的文尾,源因自从局里开展评选“每季之星”活动至今,我已连续写了8个“服务之星”的人物通讯。本来嘛,服务的外延,类似于“一树一菩堤,一人一世界”那般,内容应该多得让人写不完,但问题在于,我所撰写的那8个服务之星,清一色出自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打个简单的比方,一棵树上八朵花,你得将每朵花的不同点写出来,困难委实有点大啊。事实上,为了让每一个人物在通讯中“活”起来,我是绞尽脑汁遣词造句,想方设法分段布局,但结果还是有人说,雷同!惟因如此,只要看到“服务之星”,我就难免要为如何写好这个人物而发怵。
鉴于这个原因,就在此次“每季之星”审定之前,我曾向有关领导提出,是否将评选“服务之星”的范围,放得宽泛一点,比如在后勤科、政治处、法制大队等等机关科队内,评选一两个“服务之星”,因为这些科队,或多或少担负着为基层服务的任务,既然涉及服务,将服务之星授予其中工作上乘的警员,未尝不可。但我的这个提议,最终没能得到采纳,据说不被采纳的原因,在于有领导认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是公安机关接触人民群众服务最多的地方,“服务之星”只能在他们中间产生!
于是觉得自己的视野不够开阔,拘泥于文章好写与否,提出那个建议,太不厚道了。得知吴春霞荣获2016年第一季“服务之星”称号后,我就以“有则改之”的态度,认真研究那份上报材料,力求从中找出吴春霞的特点来。
吴春霞早年供职监狱系统,2014年调入市公安局公安办证中心。吴春霞的日常工作,与她那些共事的姐妹花一样,在依法、依规办理各种涉及公安方面业务的同时,更多的是动用嘴皮子,在“可”与“不可”的分界上,表现耐心与热情。基于这类日常工作大同小异,我觉得似无必要在吴春霞的身上,予以重复。私下以为,能够体现吴春霞独特一面的内容,当推今年春节期间,她为55名急于返家与亲人团聚,但因丢失身份证而难以购买飞机票、火车票的群众,急其所急地为他们补办了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我不知道这篇人物通讯,是否真正达到了有别于其他“服务之星”的层次,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为了写好这篇通讯,我多少花了一番心思。记得有一次,办证中心的资深女警黄益平到局机关办事,我乘机向其侧面了解吴春霞的为人为事,以便弄点“新鲜荔枝”,充实到所要撰写的文章中。黄益平不假思索地答:“她到公安办证中心的时间不算长,但已获得了很好的人缘关系。无论对内,还是对外,很少见她有过着急上火的模样。”
黄益平是吴春霞的同事,我把她说的这段话,照录于上,旨在表明吴春霞的个性,完全具备热情为民服务的基础。当然也有人提出异议,认为黄益平是吴春霞的同事,她说吴春霞好,似有“自话自好烂稻草”之嫌,真正的好,得由人民群众评说。唉,也是难为我了,因为一旦我把人民群众感谢吴春霞的话予以采用,那么有关“服务之星”人物通讯的“雷同”之责,谁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