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管党治党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执行八项规定打开作风建设的切入口,强化落实党委纪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惩治威慑和建章立制两手抓,不断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管党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新的经验。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既做“减法”,大刀阔斧砍掉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鲜明特色;又做“加法”,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树立了高标准、标定了规矩和底线。
从这几年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违反纪律,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除党组织执行纪律失之于宽、松、软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是没有扎紧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党内法规中党纪与国法混同、纪法不分,把党员的标准等同于公民的底线。党中央提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是相对于在党内法规中纪法混淆、错把法律当底线而言的。
观他人而惊醒自己。扎根基层五年,这五年的时光不是弹指一瞬,而是心灵的不断成熟,灵魂与党性不断地靠近。从稚嫩的学生党员到今天相对成熟的共产党人,同时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工作人员,我也渐渐对“挺纪立规”这四个字的深意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挺纪立规的基础就是要对规矩学深悟透。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律是治党之戒尺,《准则》和《条例》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是每个共产党人必须学习贯彻的。毛泽东同志说过,学习的最大敌人是不到“底”。学深悟透,就像在山顶瞭望,看得更远更广;一知半解,则犹如盲人摸象,难以消化吸收。学习《准则》和《条例》,不能只是照本宣科,不能只是断章取义,而要掌握其严于国法的特色,明确其道德和法律的底线,领悟其背后的坚定信仰追求、历史担当精神、真挚为民情怀和务实思想作风,更好地用以指导和推动工作。
挺纪立规的关键就是要做好本职工作。我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不错,工作无小事,责任体现在细节中。我们必须吃得起苦,受得起累,脚踏实地,勤奋刻苦地抓好每一件小事,在细节中体现纪律,在奉献中彰显责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提前就餐,就是最基本的遵守规矩。协助乡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开展对党员干部廉政宣传和教育工作,协助开展各项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等等,这是作为基层纪检干部的本职工作。挺纪立规就是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把一点一滴的小事做好,把一分一秒的时间抓牢。搞好每一次群众接待,做好每一次谈话记录,填好每一张表格,算准每一个数据,写好每一篇文稿。
大海之所以伟大,除了它美丽、壮阔、坦荡外,还有一种自我净化的功能。回望历史,挺纪立规作为我们党自我净化的重要能力,对于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发挥了极为关键的作用。今天,我们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从我做起,从每一个共产党人做起,我们就一定能赢得党风正、民心顺、事业兴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