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建筑垃圾 回收 利用
【提案人】
王哲峰委员
【背景】
2013年以来,嵊州市积极实施“三改一拆”,累计完成拆违835万平方米,“三改”803万平方米。通过拆改,城市品味得到了提升,城市建设获得了发展空间,但是拆改遗留的建筑垃圾处理也同样不容忽视,目前嵊州的建筑垃圾通常采用填埋的处理方式。这种处理方式,存在较大隐患,不但在运输过程中有抛、冒、漏等现象,而且填埋场的建设需要占用我市宝贵的土地资源。
【建议】
建筑垃圾中的金属可以回收,混凝土、砖瓦料破碎后科可以作为建筑材料的再生骨料回收使用,因此要合理处理建筑垃圾十分有必要。可以引进建筑垃圾回收处理企业或引导嵊州现有具备条件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引进先进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根据建筑垃圾的存量设立若干个建筑垃圾处理点;参照渣土管理,统一清运,全程监督管理,防止偷倒;出台政策并引导建筑企业、工程施工方,使用一定比例符合质量规范的建筑材料再生料,实现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