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玲芳以“河长”身份再次督查长乐江“河长制”管理工作。她强调,长乐江沿线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以及各级“河长”要明确治水目标,制订科学治水计划,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治水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市领导丁贵、史萍参加督查。
陈玲芳从长乐江西桥处,沿着堤岸往西走,实地踏看治水成效,随后又到鹿山街道西求自然村,就“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在现场可以看到,江面上存在较多漂浮物,需要尽快清理。根据提出的目标,我市将重抓“截、清、治、修”四个环节,实现从污水处理、污泥清理到水体修复全过程、全系统、全方位的治理,至5月底全市域剿灭Ⅴ类水、劣Ⅴ类水,至9月底,全市域剿灭IV类水。
陈玲芳在督查中指出,治水工作不但是一项上级有要求的政治任务,更是一项群众有呼声的民生工程。从督查情况看,我市“五水共治”工作与预期目标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针对发现的问题,市环保局要立即制定整治计划,建设、水利、水务等有关单位和属地乡镇(街道)要立即开展整治,制订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把责任落实到人、到事,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陈玲芳强调,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好“河长制”职责,重点做好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等工作;要制订科学治水计划,对流域内水质实施动态检测,并进行科学分析;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治水、监督治水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的作用,切实加强日常巡查,特别是村级“河长”要做到“一日一巡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要加强执法,严查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全年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