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政法委下发《打好“平安创建巩固战”实施方案》,全面打响“平安创建巩固战”,确保成功创建省“平安县(市、区)”,勇夺“平安银鼎”,确保群众对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感满意度均达96%以上。
一是扎实开展社会治安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命案发生数低于全市前五年平均数,刑事立案数、“两抢一盗”立案数、通讯网络诈骗立案数分别下降11%、10%和14%以上。
二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专项行动。确保有效初信初访100%处理到位;新增信访积案化解率80%以上,坚决不发生大规模赴省进京上访事件,进京去省到绍上访总量、进京非正常上访不突破绍兴市下达的目标控制数;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率80%以上,稳控率100%。
三是扎实开展基层治理大提升专项行动。圆满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抓好软弱落后村整转提升,确保全市90%以上村和80%以上乡镇(街道)达标、40 %以上村和30%以上乡镇(街道)创建为示范;确保9月底前乡镇(街道)全面完成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建设并有效运转。抓好省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建设示范县(市)工作,确保“全科网格”建成率100%,专职网格员配备率100%,信息有效办结率98%以上。
四是扎实开展公共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杜绝较大及重特大交通和火灾事故,确保全年道路交通事故下降10%以上;坚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较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数“双下降”;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确保省、市督办、警示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单位(区域)整改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