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市食安办发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一校四员”责任网络作用,在5月份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清零行动”专项执法检查。各乡镇(街道)和教体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积极开展行动,净化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图为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本次行动以全市中小学校、幼托机构等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清除无证食品经营单位和食品流动摊贩。各乡镇(街道)食安办牵头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以学校安管联络员每日巡查一报告、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每周巡查一报告、综合执法联络员和市场监管联络员定期检查的方式,全面排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风险隐患,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开展“清零行动”以来,全市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9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小卖部、小餐饮和超市642家次,查处无证经营食品单位3家、食品流动摊贩178个,对各学校上报的196个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置和反馈,进一步净化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我市已连续实施了十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三年行动和新三年计划,推行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一校四员”综合治理,在保障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方面做了大量深入工作。同时,我市结合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继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确保我市校园食品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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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四员”责任网络:为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我市从2016年起全面建立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一校四员”管理体系。“一校四员”即“学校安管联络员”、“乡镇(街道)、村(社区)协管联络员”、“市场监管联络员”和“综合执法联络员”,实行“学校安管联络员”每天一走访、其他三个联络员每周一巡查制度,加强“一校四员”间的信息通报和执法联动,及时发现、处理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问题。
十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2013年,我市启动了“十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三年计划(2013-2015年)”,累计投入1600多万元用于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提升改造、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品牌超市进校园、“阳光厨房”建设和学校直饮水工程。2016年,继续实施“十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新三年计划(2016-2018年)”。截至目前,全市已成功创建省级示范学校食堂10家,绍兴市级13家,中小学校食堂量化分级A、B等级比例100%,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率98%,品牌超市进校园95%,“阳光厨房”建设率73%,学校直饮水覆盖率100%,进一步夯实了学校食品安全基础,有效提升了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