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的夫妻反目成仇,导致矛盾激化,从派出所闹到法庭。这两起折腾了几个月家庭矛盾纠纷,近日在三界法庭法官的劝说下协商和解。
张某与赵女士均为再婚,2001年经人介绍后走到一起。结婚10多年来,两人虽没有生育孩子,但也过得比较和睦。可自去年上半年以来,夫妻俩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有时竟发展到肢体冲突。为此,赵女士搬到了娘家居住。
今年1月27日(农历除夕),为过个团圆年,张某来到赵女士弟弟家,希望找到妻子,重归于好。但这过程中,张某与赵女士弟弟发生争吵,并引发肢体冲突,导致张某受伤,治疗花去医疗费18000多元。此后,三界派出所出面协商,但双方对赔偿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张某将小舅子赵某告上了三界法庭。
另一边,赵女士也已对婚姻失去了信心,经过一番思索,最终选择与张某离婚,并于今年5月将离婚诉状递交至三界法庭。
经办法官沈杰考虑到两桩案件均是由家庭矛盾引发,如果简单直接判决,不仅双方的诉求难以达到目的,而且会使矛盾更加激化,特别是双方都是同村村民,在今后生活中难免会有交集。慎重考虑后,沈杰选择了庭前调解的方式。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劝解,离婚与打架两桩案件一并解决。张某与赵女士自愿和平离婚,赵女士一次性补偿张某32000元;赵女士弟弟一次性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