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要做好乡风文明建设,我们根据2015-2017年版本《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来具体展开解读。
一、“社风民风建设”开展方式是什么?
1.志愿服务制度化; 2.诚信建设制度化;3.“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4.社会责任意识。
二、“社风民风建设”具体工作标准是什么?
1.志愿服务制度化:
(1)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县城区常住人口比例≥5%,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70%,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25个小时。
(2)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注册培训、活动运行、服务记录、回馈激励等机制。
(3)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
2.诚信建设制度化:
(1)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
(2)依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形成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
(3)学习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开展信用至上、诚信兴业、履约守信等主题实践活动,把诚信渗透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
3.“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1)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完善文明委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出台公益广告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和相关激励政策。
(2)在各类媒体以及公共场所持续刊播公益广告。
4.社会责任意识:
(1)人际关系融洽,公共场所礼让互助,友善对待外来人员;
(2)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捐赠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