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版《嵊县志》(大事记)载:“隆庆六年(1572)知县朱一柏循剡溪故道修官河,长10里,人称‘朱公河’。”2007版《嵊县志(修订本)》同上。《嵊县城乡建设志》(大事记):“隆庆六年(1572)知县朱一柏在北门外鸠工挖掘官河(又名朱公河)。”事实上,嵊县官河之名并非源自朱一柏。
考康熙《嵊县志》:“朱公河,在县东北一里。旧有溪流抱城,名古溪,后渐壅遏。隆庆六年,知县朱一柏寻故址凿河通流,下入艇湖,迥环数里。万历七年,提学副使乔因阜檄县重濬。今复淤。(新昌大司马吕光洵有记)万历十二年,邑人请知县万民纪复濬新河,邑司空周汝登曰新河一带,虽起自朱侯,而继此者亦宜时濬之……”明代知县朱一柏寻剡溪故道重新濬河,时称“新河”,又称“朱公河”。当时并未有所谓“官河”之名。
清代时,嵊县典史李承湛开凿支流灌溉农田,始有官河。民国《嵊县志》记载:“北门外田地赖溪水引灌,蓄洩无方,民苦之。承湛绘图作说,请大吏发款,自朱公桥下开凿支流,于是旱不患涸,水不患潦。民德之,名之曰官河。”可见,李典史自朱公河开凿支流,用于灌溉之需,百姓感其政德,遂名官河。
李承湛,字竹君,燕京大兴人。清代咸丰、同治间出任嵊县典史,直到光绪间仍在嵊,为官长达十余年。同治《嵊县志》主纂蔡以瑺称其:“少府莅吾邑,有循声,是能以风雅餙吏治者也。”在其任上时,还见证了县令严思忠被戕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承湛工诗文,著有《李竹君诗钞》,民国《嵊县志》录李氏《三界晚泊》等诗数首。会稽马赓良称李竹君为“吏隐诗人”。
上世纪90年代,依城北原官河向南修筑道路,并命名为“官河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