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八大战役”考核办法的通知》(嵊市督考办〔2017〕13号),核定各责任单位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加扣分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2分,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创建办)、交通运输局、建设局各1.5分,信访局1分,经信局、水利局、农林局、司法局各0.5分,人力社保局-0.5分。
市督查办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