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断完善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加快实现产权交易网上报名、竞价功能,对接完成乡镇(街道)、部门招标信息(公告、公示)上传功能,与市财政局衔接做好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功能开发与使用。
二是不断强化招投标监督管理。做好招标文件审核工作,加强标前管控和标后监管力度。做好开标现场管理,实现规范化运行。协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重大项目事后检查,建立巡查机制,减少和杜绝投标人借用资质等现象发生。
三是不断丰富服务创新。对于市重点、亮点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完成合同签订,全程掌握进展,提供业务咨询服务。开展联系乡镇(街道)结对服务,结对人员必须做到至少二个月一次的上门服务,及时提供业务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