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来,市综合执法局创新设立“全员办案”制度,营造“人人能办案、人人争办案、人人办铁案”的办案氛围,取得较好成效。2017年,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179件,同比增长10.7%,其中,千元以上案件282件,同比增长131%,新型案件21件,同比增长450%。
一是量化考核,人人参与。出台《关于建立“全员办案”制度的通知》(嵊综执〔2017〕35号),要求持证执法人员全员参与办理案件,执法中队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带头深入一线调查取证,同时,把“全员办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去年,中队长和副中队长办案259件,占全部案件21.97%。
二是强化培训,夯实基础。组织业务骨干法制研讨暨法制员业务培训会,集中学习《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最新出台和即将出台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违法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等各类业务知识培训会,去年共举办业务知识培训9次。
三是执法比武,提升质量。通过执法知识考试、执法案卷审查、执法办案实践等形式,考察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素养、案件监督审核、执法办案水平等相结合的综合能力。落实“一月一评查一通报”的案件评查制度,开展优秀案件评比活动,从评选出的优秀案件中挑选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例,装订成册,分发给各中队进行学习借鉴,共同提高办案业务水平。去年,3名办案人员在绍兴市综合执法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及个人三等奖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