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绍兴高速交警二大队查处了一起非法运输烟草案件,共查获香烟562条,涉案金额高达7万余元。
当天上午10点多,绍兴高速交警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一辆宁波牌照的小车非法运输烟草,刚从嵊州上高速,目的地是宁波。二大队民警接警后,于11点20分在宁波方向成功岭隧道进口拦截,并带至新昌出口核查清点。
驾驶员杨某驾驶的是一辆五座小车,后排座位上及后备厢里塞满了黑色袋子,里面都是整条的香烟,有黄鹤楼、利群、白沙、南京、云烟、牡丹等562条。
据杨某交代,他从我市花7万多元买了香烟,运到宁波自己的店里售卖,虽然没有烟草运输准运证,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上路了,没想到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依照相关规定,运输烟草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否则构成非法运输。非法运输烟草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相应刑罚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高速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运输烟草等需经国家专卖许可的货物、物品时,请及时办理相关准许运输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