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2018年11号)
按照总局要求,现将嵊州市雷旺超市销售不合格爱心酥(油炸类糕点、热加工)甜味有关核查处置及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C18330000005132259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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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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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1833000000513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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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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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酥(油炸类糕点、热加工)甜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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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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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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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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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克/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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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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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满村香食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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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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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雷旺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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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不合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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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精钠(以糖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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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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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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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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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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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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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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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环节
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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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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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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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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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控制措施:已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 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1)生产数量:(159袋),货值(556.5元);已销售数量:(159袋),库存数量:(0袋)。
(2)封存库存数量:(0袋)。
(3)召回数量:(0袋)。未完全召回的原因是: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完全召回。厂家已经发送召回通知,尽量召回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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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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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人为添加);(该批次不合格爱心酥是厂家新产品,厂家在生产过程中加入了微量的糖精钠,大概加了1小勺的量,3g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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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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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于(2018年10月09日)立案,(2018年12月2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
(3)已于(2018年12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嵊市监检处〔2018〕第276号。具体处罚: (没收非法所得金额79.5元;罚款5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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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