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少,停车难,停车贵”是市民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烦心事。由于车行道和人行道上分别有交警部门和综合执法局进行管理,不少车主为了方便停车想出新招,将车辆停上了城市公共绿地,这一现象成为城市新顽疾。
2018年1月至11月,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已依法办结“停车毁绿”案件329起。虽然此类案件顺利办结,但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可忽视的问题。第一,办理停车毁绿案件相较处理一般的违章停车,处罚程序更加复杂,罚款金额也更高,当事人不容易理解和接受;第二,为防止当事人不配合执法工作,执法人员往往需要先行登记保存毁绿车辆来确保后续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到位。但在当事人不配合的情况下,利用拖车拖离车辆或是使用车锁固定车辆都有可能对车辆造成不用程度的损伤,愈发引发当事人的抵触心理,同时也会对公共绿地造成二次破坏;第三,先行登记保存毁绿车辆期间会对当事人的日常出行造成影响,从而激化当事人和执法者之间的矛盾。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江中队为破解这些难题,积极探索创新执法办案手段,推行“零口供”办案模式,办理了嵊州市首只以“停车毁绿”为案由的“非接触性”执法案件。此案件参加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案卷评审,还被评为“绍兴市十佳执法案卷”。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江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有一辆黑色小型轿车直接停放在城市公共绿地上,该车辆碾压绿地内的草坪并留有明显的车轮印痕。执法人员在现场拨打了88991111移车热线设法联系车主,但是车主一直没有出现。事后,车主将车辆驶离但未按规定来中队处理。嵊州市园林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和定损,智慧城管平台也下发了关于此车辆毁绿占绿的巡查问题信息表。
鉴于车主一直未出现,三江中队启动了旁证调查取证工作,通过与嵊州市智慧城管、嵊州市园林管理处、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和新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的联动,调取了车主的机动车信息和身份信息,在当事人“零口供”的前提下完成了整个调查程序,对证据进行了固化,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为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等权利,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EMS邮政快件形式向当事人邮寄送达法律文书,同时以市局局域网形式发送短信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后在十五日内缴纳了罚款。
“零口供”的非接触性执法在不影响当事人正常的生活、工作,不扣押和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的情况下,有效规避了执法人员与违法当事人产生正面冲突的风险,从一定程度上破解了当前一线执法环境矛盾冲突激烈的困局。三江中队学习借鉴宁波等地先进经验,探索城管执法的新思路,实施“非接触性执法”,提升了文明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有助于城管队伍形象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