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房子方向能调整吗?”“房子建设要统一按照规划来,不能改的。”在崇仁镇马仁村放样现场,村民蒋秋芳和她丈夫正和村主任商量调整房子朝向,当夫妻俩了解到他们的房屋审批已经过审批公示后,表示一定按照规划建房。
1月2日,崇仁镇国土和规划部门联合马仁村干部,对村内两户村民办理供地手续并现场放样,让村民现场监督。这正是马仁村根据“清廉村居”要求,开展村级权力清单二十八条工作的真实写照。
早在前几日,村里就召开村联席会议,对市村级权力清单二十八条进行传达学习。农村宅基地管理一直是基层治理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如何保证宅基地审批的公开、公正、公平,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市村级权力清单二十八条中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给出了标准规范的操作流程。符合住房审批要求的村民可以向村申请,只要在村庄范围内,拟建房位置符合村庄规划,拟建房位置是建设用地,批前公示,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可在放样、批后公告后建房。
“有了这个审批程序,我们做起事情来也就有据可循,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来规范约束裁量权,老百姓对审批流程也更加了解,可以少跑几次。”崇仁镇村建办工作人员应超锋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