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田焚烧秸秆的高发期,为有效做好秸秆禁烧管理工作,保护和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连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个中队对各自辖区开展了多次专项巡逻检查。
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鹿山中队执法人员来到鹿山街道南田拆迁区域,对附近农田进行巡逻检查,同时做好宣传工作,让农户了解相关知识。
据工作人员介绍,焚烧秸秆除了会污染大气,还会对土壤造成危害,焚烧处土地的氮及微生物含量将会大量下降,对土地养分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土壤结构也会被破坏,导致土壤保水能力的下降。
自今年2月份巡查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仅鹿山中队已处理非法焚烧案件111起,行政立案1起。
根据我市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的通告,除农作物秸秆外,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以及沥青、橡胶、垃圾等产生有害烟尘的物质也在禁止焚烧之列,违反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