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一体 宜业宜居——品质嵊州
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配套体系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内涵为重要内容,在提升城市“颜值”和“气质”方面,我市下足了功夫。
成功创建为“国家园林城市”
同时,诗画剡溪绿道也成功跻身浙江最美绿道之列。据悉,自2016年我市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全面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建成了艇湖公园、美妙三公里、沿江绿道、白沙地苗圃等一大批具有嵊州特色的生态型绿地,基本形成”一核一环、两轴五区、多廊多点”的城市绿地系统空间结构,大大优化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促进了美丽经济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9.4%,绿地率达36.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64平方米,有效改善了城区环境,增强了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020年11月13日,住建部正式授予嵊州市“国家园林城市”牌匾。
成功入选第四批“无违建县(市、区)”
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个目标干到底。自2013年实施“三改一拆”行动以来,我市秉承“让群众得实惠,为发展腾空间”的工作宗旨,拆除违法建筑1928.13万平方米,完成“三改”面积1611.79万平方米,拆后土地利用面积762.68万平方米,拆后利用率达81%。如今,在这片有着2000多年历史的古老土地上,一个个曾经影响城乡面貌的“污点”变成发展过程中的“亮点”,城乡环境愈发优美,发展空间愈加广阔,群众幸福感与日俱增。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正式公布了第四批“无违建县(市、区)”和第五批“基本无违建县(市、区)”名单,嵊州成功入选第四批“无违建县(市、区)”。
成功创建为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
2020年,我市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和低效土地盘活工作,积极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在新增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盘活、企业存量用地潜力挖掘等方面找突破,在实践中形成了“拆建盘活法、清理整顿法、零地技改法、腾笼换鸟法、协商收回法、强制逼退法、凤凰涅槃法、协议置换法、零星补缺法、增存调整法”等存量土地盘活“十法”,充分挖掘存量土地资源。据统计,全年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054亩,完成绍兴下达任务的257%,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926亩,并成功创建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
崇仁镇董郎岗村入选全省首批“乡村氧吧” 甘霖镇毫岭村入选省生态文化基地
小瓦房、红砖房、小楼房……随着土地改革、农村改革等的不断推行,我市农村群众的生活也得到了极大地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全市各乡镇充分利用一方青山绿水,大力发展美丽经济,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劲的产业支撑,前有崇仁镇董郎岗村入选全省首批“乡村氧吧”,后有甘霖镇毫岭村这一省生态文化基地。眼下的嵊州村洁景美,乡村不断蜕变,越来越多的农村美了“颜值”和“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