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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嵊州新闻网
作者:
袁维霞
2008年11月26日17: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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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份,旨在为全市57万农民织就一张健康保障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拉开了序幕。
2005年是我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第一年,当时人均筹资标准为43元,其中农民自缴20元,财政补助23元。这一年,农民参合率为79.94%,全市合作医疗共筹集资金2076万元。2005年年底时,当年度我市农民共有11237人次得到报销,累计报销1377.57万元。
2006年至2008年,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积极性逐年高涨,参合率已从2005年的79.94%提高到2008年的97.99%。合作医疗受益面也不断扩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4年来全市累计受益农民达156.61万人次,累计报销金额1.24亿元。住院报销标准、门诊报销标准和最高报销标准逐年提高,乡镇卫生院住院最高报销比例从2005年的40%提高到2008年的60%、门诊报销标准从2006年的10%提高到2008年的25%,最高报销标准从2005年的1.2万元提高到2008年的5万元。同时,精神病人门诊纳入报销范畴,肺结核病人获得了定额补助,孕产妇也每人获300元的定额补助,市级医院中药饮片门诊报销20%。
在枯燥乏味的数据背后,是一个个农民受益的真实故事。
2005年下半年的一天夜里,剡湖街道碑山村的丁女士因胆囊结石堵塞胆管引发胰腺炎,住院20多天后,丁女士康复出院。当时,丁女士共花去医疗费用3万多元。由于参加了合作医疗,随后她便去合作医疗办公室报销医药费,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把近1万元的支票交到丁女士手中时,丁女士禁不住激动地说:“这相当于我整整一年的收入,以前真是想也不敢想,我们农民生病也能享受医疗保险政策。”
今年70多岁的五保对象李大伯由于白内障引起双眼几近失明。去年,李大伯到沈氏眼科医院做了手术。出院后,李大伯一共花去医疗费5000多元,报销后李大伯自己只需付3000多元。现在,看人清晰了,走路也稳了,李大伯笑呵呵地说:“这全靠合作医疗政策好,现在我老头子的眼睛跟年轻人一样亮了。”
我市自2005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农民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合作医疗受益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合作医疗得到了农民群众的充分认可和社会的广泛好评,成为一项使农民真正受益的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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