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抓生态建设和新型城镇化,人居环境有效改善。“森林嵊州”、“四边三化”和“双清”行动扎实推进,全年栽种各类树木8.2万株,完成通道绿化62公里,上三高速入口、37省道沿线等区域环境整治取得实效。启动城北工业区整治提升工作,建成投用灰霾等环保监测站,建立工业废水排放在线监控和刷卡系统,关停排放不达标企业16家,治理清水河道30.2公里,“五江一湖”水质有所改善。调整完善中心镇政策,推进黄泽镇世纪大道拆迁改造、崇仁古镇开发等一批项目,28只中心镇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8亿元。加大山区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力度,52只山区发展项目完成投资2892万元。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垃圾集中转运率达到98%,12个精品村和6个中心村建设取得进展,华堂村入选首批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单位。
(五)重抓社会事业和民生实事,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市公共财政用于民生发展支出24.3亿元,基本完成十件惠民实事。人力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加强,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8万人,引进各类人才4762人,新增各类参保人数5.2万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53元和76元。加强住房保障,原艇湖啤酒厂地块保障房提前结顶,完成农房改造2504户。城乡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3个乡镇创建成为绍兴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开发区初级中学等学校建设有序推进,十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深入实施,校园周边环境进一步净化。体育事业加快发展,实现全运会金牌零的突破。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新医院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新改建镇级卫生院4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断加强,有效防控禽流感疫情,全国乡村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县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创建成为省农村水质卫生管理示范市。建成农村文化礼堂42个,全面完成数字电视转换工作,举办第十二届民间越剧节,越剧《马寅初》在全国巡演。“平安嵊州”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天网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刑事发案率下降22.6%。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大调解格局进一步拓展。安全生产三项指标连续11年实现“零增长”。坚持市领导周一接访制度,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置,信访总量明显下降,信访秩序明显好转。成功防御高温干旱、“菲特”台风等自然灾害。顺利完成村级换届。支持工青妇组织开展工作,科协、文联、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作用有效发挥,气象、老龄、关心下一代、残疾人等事业健康发展,人口计生、国防征兵、民族宗教、档案市志、外事、侨务、台务等工作不断加强。
(六)重抓依法行政和效能提升,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工作,切实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立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深化行风效能建设,开展软环境指数测评、关键岗位跟踪督评,追究效能责任51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个严禁”,清理规范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编外用工,全市公务接待经费下降19.1%,会议经费下降41.4%。推动“移风易俗倡新风”,取消乡镇物资交流会,实现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调整审批事项115项。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监管机制,审计监督实现全覆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开展走访再深入活动,积极化解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是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和外来建设者,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向驻嵊部队、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嵊州发展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地看到,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相比,政府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去年全市生产总值、自营出口等四项指标没有完成预期目标,绍兴温泉城二期项目、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等没有完成预期进度;我市经济规模总体偏小,产业结构“低小散”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大项目、好项目缺乏,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够高;城市规划相对滞后,建设品位有待提高,城市发展差距较大;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城市管理、农村环境、违法建设、交通治堵、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村民自治、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不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政府效能建设、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个别部门和工作人员“庸懒散”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行政执行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