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动依法治市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围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进行监督。
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对转变执法理念、更好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常委会对此高度关注,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要求进一步转变理念,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监督,强化保障,全面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此同时,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严格执行法律,提高执法能力,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协同配合,从而更好地保证新刑事诉讼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为推动化解执行难,听取了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构建更加有效的执行机制,用好用足法律措施,确保生效判决执行到位,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长期成效,但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常委会专题审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指出要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督促落实制度责任,不断深化网格化管理,深入实施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要部位特别是交通安全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社会稳定。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7人次,并向有关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要求其依法用好手中权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增强了被任命干部的法制意识、公仆意识。
抓好人大信访工作。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切实做好信访件的交办、转办和督办工作。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110件,接待来访32批13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