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挣的钱,一分要挣。
不是自己的东西,一概不要。
——父亲常教导我们的话
与文化水平有关,我家没有治家格言。但父亲在世时,经常用两句话教导我们:“可以挣的钱,一分要挣。”“不是自己的东西,一概不要。”语句虽然短小,但词真意切,内涵十分深刻。
“可挣的钱,一分要挣。”“一分”是极言金钱之少,可他却说“要挣”。此话乍一听来,很有点见钱眼开、唯利是图的味道。其实不然,因为话一开头,“可挣”二字就给后面“要挣”的行为立了个绝对的前置条件:“可”是指“政策许可”、“道德许可”,即人民允许的意思。“挣”是指出力量而取得报酬。所以,从全句来看,老人家教育全家的是:人人要遵纪守法,要勤奋持家,要从小处着眼,要从一点一滴积累的理财之道。
言为心声,父亲勤勉的一生,身体力行,年轻时为人织布,是个腰机匠;与人合伙,捕过鱼;利用农闲,替人背毛竹、挑柴爿,当过挑夫;秋收以后,寒冬腊月的冰天雪地里,还常常去狩猎……
“不是自己的东西,一概不要。”“东西”是泛指“金钱”和“物质”。“一概”就是“全部”、“一切”的意思。此句通俗易懂,其意义一目了然。为了让全家人树立这一观念,父亲平时就经常提醒大家。
对我教育最深刻、让我数十年仍难以忘却的一次训诫,是我读小学三年级时,清明节扫墓回家路上,偷拔别人萝卜花后的那次谈话。
他说,由于家庭贫困,经济拮据,为了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寒冬腊月的夜里,常去狩猎,以弥补家用。抓野兽卖皮草,虽然能挣几个钱,但狩猎是一件苦不堪言的活计,有时一个通宵,跋山涉水奔跑几十里甚至上百里,也不见一个人影。饿了只能啃点干粮,渴了只能喝口冷水。为了追捕野兽,有时穿越甘蔗林,伸手就碰到又粗又硬的糖梗、甘蔗;有时穿越果园,张口就可以吃到橘子、柿子;有时穿越番薯地、萝卜田,一踢脚就能捡到番薯、萝卜……
“数十年如一日,我没有攀过一支甘蔗,也没有摘过一个果子,更不曾挖过一个番薯。”他还说,“尽管深夜里没人看见,以后也永远不会被人发觉,但不是自己的东西,我是从来不取的。”
父亲常说的这两句话,既说不上豪情壮志,也说不上革命的理想与观念,但告诫着他的后来人,要自食其力、清清白白做人。
父亲常说的这两句话,犹如一盏不灭的灯,时时照亮一家人的心,心明就眼亮,后来人就会朝着“洁身自爱、贫贱不移”的正道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