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长乐镇:周某某的一养殖用房
基本情况:该违建点位于长乐江边,占地面积1580平方米,建筑面积420平方米,房屋结构为砖混,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属于侵占耕地违建。
6.三界镇:吴某某的一养殖用房
基本情况:该违建点位于白沙畈,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房屋结构为砖混,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属于侵占耕地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