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崇仁镇:裘某某的一住宅
基本情况:该违建点位于张村坑东自然村,占地面积78平方米,建筑面积156平方米,房屋结构为砖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属于妨碍建设违建。
5.长乐镇:邢某某的一养殖用房
基本情况:该违建点位于开元竹园边,占地面积820平方米,建筑面积460平方米,房屋结构为砖混,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属于侵占耕地违建。
6.三界镇:王某某的一养殖用房
基本情况:该违建点位于嶀浦村招士湾桃园里江边,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房屋结构为砖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属于“四边”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