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黄泽镇:李某某等5户的旧住宅
基本情况:该违建点位于渔溪村,占地面积26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平方米,结构为砖木,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类型为“一户多宅”整治。
8.鹿山街道:楼某某的一违建用房
基本情况:该违建点位于白沙地村,占地面积416平方米,建筑面积258平方米,结构为砖混,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属于侵占农用地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