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四大体系建设,即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从根本上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
1.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按照《嵊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乡镇(街道、管委会)和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及时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等信息,落实防灾减灾任务,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
2.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把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防汛工作的重要内容,在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筹安排下开展工作。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认真研判防灾形势,明确防治重点,编发年度防灾方案,指导本年度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建设、交通、水利、农林、建管、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嵊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合力防灾。严格执行各项汛期防灾工作制度。汛前认真组织防灾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点及重点防范区域,提出防范意见、开展群测群防,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汛中密切关注水雨情,加强巡查和应急值守,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上情下达和灾情速报;汛后及时组织开展新发生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核查。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时,防灾责任单位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避免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3.强化应急体系与应急能力建设。国土、公安、民政、建设、交通、水利、卫生、建管等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组建相应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市国土资源局要充实完善应急小分队与应急专家组,开展应急调查与监测,为市政府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完成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系统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及时修订应急操作手册、应急响应方案、应急值守工作守则等,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的实战能力;进一步巩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成果,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综合能力;着重加强基层防灾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化乡镇建设,对乡镇(街道、管委会)和有关部门推行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考核制度,进一步指导乡镇(街道、管委会)和村级组织构筑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强化基层防灾能力。
4.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与群测群防建设。加强监测及预报预警工作,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加强协作,完善预报预警系统和机制,充分利用短信发布平台、气象、防汛监测预警平台,及时把预警信息发送到各级防灾组织、群测群防队伍以及受威胁群众。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健全由政府领导、以村干部与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为监测员提供适当的工作补贴,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开展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群测群防水平。重点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山区乡镇组织村干部、巡查、监测等人员开展防灾知识宣传培训。
5.推进地质灾害调查与动态管理。以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为契机,以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项目为契机,对山区居民点,屋后边坡作一详细调查,开展能让起码十个乡镇、上百个村、上千户农户受惠的“十百千”工程。从源头上、根本上减少地质灾害隐患和灾情发生;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管委会)地质灾害防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点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信息。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力量进行详细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由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监测防治措施,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督促。
6.开展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排险。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制订搬迁避让和排险、治理计划。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隐患点,要精心组织,对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及验收的各个阶段要加强监管,提高规范化程度。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点,要及时进行应急排险处置,消除险情;对治理难度大、自然条件不适宜居住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土地整理等工作,推进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安置。2015年重点做好剡湖街道东塘村蒋家埠山崩塌、三江街道缸山村新104国道边滑坡治理工程,甘霖镇殿前村桥头崩塌、经济开发区宕头村滑坡应急排险治理,甘霖镇罗家山和黄泽镇白泥塘等省级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工作。
7.做好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在规划阶段强化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镇、村庄建设规划,要开展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建设项目选址、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建设用地项目经确认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工程项目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好新农村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建设、国土、建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山区农民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分散建房的监管,指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地质灾害防范措施。交通、建设、建管、农林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山区道路建设、切坡建房的指导、管理与服务,水利、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实施对水利工程、旅游景区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防治人为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
8.加强宣传与培训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舆论宣传与科普宣传,开展培训与宣传相结合的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居民点、学校、厂矿、企业,结合地质灾害现状和防灾形势,“量身定做”宣传培训内容,到现场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识灾、报灾、避灾、减灾、救灾等基本知识,增强群众防灾意识,努力营造全民防灾的新局面。
9.强化考核理念,细化考核内容。根据签订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内容,对乡镇(街道、管委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考核评分,为今后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合理措施提供参考。
附件:1.嵊州市一类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方案表
2.嵊州市二类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方案表
3.嵊州市三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一览表
4.嵊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联系电话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