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黄泽镇:姜某某的一住宅
基本情况:该违建点位于官湖桥村朱湖山自然村,占地面积15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农用地,结构为砖混,类型为侵占耕地违建。
8.鹿山街道:中央宅村的部分营业房
基本情况:该违建点位于中央宅村,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占地面积62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结构为砖混,类型为“四边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