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快科技创新,实现创新驱动方面又有什么样的政策?
1.全市安排人才工作专项资金150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引进、管理以及各类奖励,具体按2015年人才政策执行。
2.安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企业自主创新扶持资金2300万元。重点对省政府提出的“八倍增、两提高”项目以及科技创新、信息化及“两化”融合项目、产品、企业、创新平台、专利(知识产权)等实行补助。
3.安排专利(知识产权)扶持资金1000万元。对当年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在美国、欧盟、日本获得授权的,每项给予5万元奖励,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获得授权的,每项给予3万元奖励(同一发明专利限奖励2个国家的授权);对当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项给予2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分别给予2500元、1300元奖励;对当年代理本市专利申请指数累计达4000以上或授权指数累计达3000以上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分别给予20万元和30万元奖励(专利奖励资金不受其他政策性限制,给予单独奖励)。
4.安排重点检测检验实验室等扶持资金300万元。对当年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或TMT、WMT方式工厂实验室)的给予其近三年研发检测设备投资额的10%补助,同一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
如何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培育税源?
1.安排重点总部型企业培育专项资金1亿元,具体细则另行制订。
2.扶持新锐企业。按照“企业有目标承诺,政府有专项扶持”的协议对等扶持发展方式,扶持培育新锐企业。具体按《关于印发加快培育新锐企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嵊市委办〔2013〕21号)执行。
3.安排企业股改上市专项资金1500万元。其中:企业上市专项资金600万元;企业场外市场挂牌交易专项资金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