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发布
摘要: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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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临近,微信朋友圈成了月饼营销“重地”,不少打着现做现卖旗号的私房月饼卖得异常火爆。不仅如此,“微信私房菜”也十分走俏,一些秘制卤菜、炒菜,只要你加了对方微信并在线支付,私房美食就会送上门。
微信售卖自制食品火热的同时,不少市民也质疑,私房月饼、私房菜肴的安全过关吗?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如何维权?
有一个信息是,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发布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朋友圈售卖私房菜必须办证。这意味着,微店也要在食品监管之下才能正常经营。
“微信私房菜”是监管盲区
面对新规,家住金湾国际的黄女士拍手叫好。她说,自己在朋友圈第一次购买自制食品的经历并没有想象中美好。
此前,黄女士通过朋友圈购买了几份秘制卤菜,但收到货时有些不开心,“其中一份卤菜味道有些奇怪,不是很新鲜。”由于已付了款,再加上是朋友的朋友,她只能默默接受。“以后尽量不在朋友圈里买吃的东西了。”她说,平时网上购物,如果不满意还可以退货退款,但朋友圈内买东西涉及人情关系,很复杂。
黄女士认为,出台这样的监管办法十分有必要,一些私房菜一开始或许会在卫生、品质等方面有所保证,但生意好了后,难免会受利益驱使而忽略卫生问题。有监管,总比放任好。
无独有偶,市民陈小姐前段时间在一家微甜品店买了一盒私房月饼,看看图片感觉还好,但拿到手却发现,月饼的包装竟然是一个简易纸盒,连分量、成分都没有标注,看着就觉得难以下口。记者也发现,一些微营销食品,除了光鲜醒目的产品宣传照片和商品文字介绍,对食品标准、有无防腐剂、配料等,却是十分缺失。
经营者对新规喜忧参半
对新规的即将出台,小本经营者喜忧参半。“如果真的这样实施,我肯定就不干了。”徐女士说,在朋友圈内卖食品就是图个简单方便,以后却要办理各种证件,自己肯定无能为力。和徐女士的想法一样,选择退出的市民也不少,他们告诉记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本来就不容易,经营场所也是个大问题。
当然,对办证和监管,也有不少微店主觉得很有必要。主营私房菜的微店主石老板就认为,对已经有了一定规模的微店来说,正规化经营肯定有利于今后的发展,而且这也是微店正式化的必然趋势,对消费者和商家都是双赢的。如果只看重眼前利益,不走正规化之路,微营销这条路基本走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