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推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进一步协助市委完善主抓直管工作机制,健全廉政函告制度,深化履职约谈和签字背书,实现责任认领全覆盖、无盲区。强化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实施“一案双查”,以“不落实之事”倒查追究“不落实之人”。
二是着力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是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保持正风肃纪工作定力,综合运用实地检查、定期督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实现明查暗访常态化。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提升干部执行力。
四是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正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转变执纪理念、突出执纪重点、改进执纪方式,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着力构建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早纠正的工作机制,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加大交办督办以及对办信不力责任的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