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市优化环境“八大行动”总体方案》文件精神和“决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违章建筑带入全面小康”要求,围绕打造“实力嵊州、品质嵊州、魅力嵊州”战略目标,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确保“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我市开展了以“百团会战、百日攻坚、百姓满意”为主要内容的破解难题、消除隐患、优化环境“八大行动”暨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省文明县(市)“三城同创”活动。本网对“八大行动”及“三城同创”活动作简要介绍,敬请关注。
总体思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结果导向,通过组织乡镇(街道)、部门百支团队,百日攻坚,下大力气解决一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制约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确保问题底数基本摸清、城乡环境显著改善、安全隐患全面整治,人民群众感到满意,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八大行动”工作任务
一、违法建筑大整治行动
坚持机关带头、干部带头、党员带头,全面推进“裁执分离”、“路边河岸”、农村非法“一户多宅”、城区户外非法广告等整治,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城镇建成区内严重影响消防安全、住宅小区违法建筑整治力度,确保6月底完成改拆面积160万平方米以上,全年完成改拆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坚决拆除城中村及城郊接合部新增违章建筑,严厉打击非法小广告、乱堆乱倒等现象,争创无违建先进县市。
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建设局、国土局、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二、污泥浊水大整治行动
按照全面提升河道水环境的总体要求,和整片推进、整流域推进的总体思路,打好八大“硬仗”,巩固清“三河”成果,加大工业污染特别是园区工业污染、集镇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力度,全力夺取大禹鼎。加大河网淤泥治理力度,确保2016年底清淤100万立方米以上(其中各类工业园区河道清淤率达到100%),逐步淘汰企业的落后产能,关停、整治、提升“低小散”企业50家以上,确保排污量下降15%,全面提升V类、劣V类断面流域范围块状行业整治提升水平;基本消灭V类水,确保Ⅲ类水以上水质不低于9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大力推进空气污染集中整治,启动热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淘汰燃煤小锅炉260台、局部淘汰黄标车,减少秸秆焚烧现象;确保PM2.5浓度明显下降,力争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达到82.2%(全年≥300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要求,建成区范围内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水质监测指标达到标准。
牵头单位:治水办
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环保局、建设局、水利局、水务集团、农林局、农办、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平台)
三、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
全面整治危化行业,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散落在居民区的危化企业、危化仓库搬迁工作。全面关停取缔非法矿山、料场,确保需修复和治理的矿山、料场治理率达100%。全面摸清危旧房屋底数,确保2016年全市危旧房屋整治率达到60%,为2017年全面完成整治奠定基础。全面整治建设工地、渣土堆场、楼宇玻璃幕墙、水电油气管线管廊、山塘水库、地质灾害、火灾等重点隐患,全面整治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寄递物流、食品药品、养老等重点行业,强化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功能区的安全监管,坚决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杜绝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实现“零增长”、“负增长”。
牵头单位:安监局
责任单位:国土局、建设局、建管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平台)
四、经济秩序大整治行动
全面加大对欠薪欠税欠息、恶意转移资产、非法集资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全面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全面推进“拔钉清障”、打击“逃废债”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城镇建设、土地供应、征地拆迁、工程结算等方面的遗留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全力打造一流的营商氛围。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经信局(工业强市办)、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人力社保局、国土局、国税局、供电局、金融办
五、社会治安大整治行动
以开展越剑系列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整治黄赌毒专项行动,捣毁一批黄赌毒窝点,打掉一批犯罪团伙,严惩一批首要分子。坚持民意引领、问题导向,严打严防严重暴力犯罪和事关民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刑事发案同比下降5%,其中“两抢一盗”和“五类案件”分别下降10%,抓获通讯(网络)诈骗犯罪人员同比上升5%。着力强化对行人、非机动车“两乱”、违法停车等秩序“疫情”的高压严管;紧盯酒后驾驶、闯红灯、超速超载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断加强“常态严查、重点严守、专项严整”管理机制,营造持续高压声势与震慑氛围。通过整治,全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总量同比上升8%,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牵头单位:公安局
六、法治环境大提升行动
全面整治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等现象;坚持执行征信、查控、监督、惩戒、保障五大系统建设,全面整治“执行难”问题,确保同期执结率达到80%以上;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完成3个以上“枫桥式”乡镇(街道)创建任务;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改革,在黄泽镇试点的基础上,在其他中心镇推广;大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做好各类重大群体稳控,健全领导联系信访案督查督办机制,实现全市无新增信访积案目标;加大对非访打击力度,确保非访总量不超出绍兴市对我市控制指标范围;规范市、镇、村(企)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确保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70%以上;科学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强化法治宣传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全市“村嫂”队伍超过200支,抓实平安基层基础,抓深系统平安创建,抓细平安联动宣传,确保成功创建省平安县(市、区)。
牵头单位:政法委
责任单位:宣传部、信访局、团市委、妇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平台)
七、基层治理大提升行动
全面落实基层党建责任,下大力气整治一些村、社区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和部分基层组织“基础差”、“能力弱”、“班子散”、“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坚持德治、法治、自治相结合,深化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群团组织和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作用,开展乡风评议和好家风建设,探索成立市乡贤文化研究会,发挥乡贤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纪委、综治办、民政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平台)
八、城乡环境面貌大整治行动
以“拆、建、改、管”为抓手,以五大中心镇、谷来等中等镇为重点,扎实推进城乡环境面貌大整治行动。完善城乡基础公共设施建设,切实提升环境卫生保洁质量,大力整治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市容市貌、村容村貌中存在的“脏乱差”问题,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净化、绿化、亮化、序化、美化水平。全面清理整治“两路两侧”、“四边”问题,全面打通影响畅通的“断头河”、“断头路”,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集中处理,实施建筑垃圾集中处置,杜绝建筑垃圾乱倒偷倒行为。全面整治和规范道路标识标牌,全面推进美丽乡道建设,加大各类文明创建力度,抓好省文明县(市)测评体系贯标工作,委托第三方继续开展城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深化“做文明有礼嵊州人”系列活动;扎实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实现城乡面貌全面提升。
牵头单位:建设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卫计局、农办、交通运输局、建管局、城管执法局、农林局
工作步骤
动员排查(2016年2月20日前);
集中攻坚(2016年2月21日至6月30日);
巩固深化(2016年7月1日至11月31日;
总结提高(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