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沈建平
文明规范的公共秩序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整体形象,是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担负着市容面貌和公共秩序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的重任,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量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切实把全体执法人员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力打好创建整治攻坚战。
一方面,严格管理标准,强化执法整治。根据创建工作分工,我们以城市管理精细化的标准,抓好面上市容环境整治,规范公共秩序。从影响城市面貌和秩序的“十乱”问题着手,逐条梳理,逐项落实,集中整治主干街道两侧乱搭乱建、乱吊乱挂、占道经营、户外广告、乱停乱放、流动设摊、犬类乱象等市容问题,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各类“脏乱差”顽疾,实时规范乱扔乱丢、乱吐乱倒、损坏公共设施等街面不文明现象。同时,继续推动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创建10条文明秩序示范街,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打造整洁靓丽、舒适美观的市容市貌,营造良好宜居环境。
另一方面,细化管控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我们严格按照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的部署和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一是建立局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制,做到靠前指挥,问题解决在一线。二是充分发挥职能科室的协调和督查职能,加强对违章行为的动态性监管,防止整改问题出现反复。三是全局动员,对照创建标准,全面梳理存在问题,找准差距,落实措施,着力解决好城市环境和秩序方面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同时,加大与市级部门和属地街道的横向联动,形成合力,使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长期的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发扬勇于担责、敢打硬仗的作风,抓住重点,补足短板,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尽力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