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打▲指标为绍兴实绩前两位。各责任单位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加扣分为:建设局加2.5分,综合执法局(创建办)加2分,交通运输局加1.5分,信访局、经信局、水利局各加1分,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人力社保局、环保局、农林局、司法局各加0.5分。
市督查办
2017年12月7日